返回

02.象棋行棋規定

首頁
關燈 護眼 字體:
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行棋規定

第1條棋盤和棋子

1.1象棋盤由九道直線和十道橫線交叉組成。棋盤上共有九十個交叉點,象棋子就擺在和活動在這些交叉點上。

棋盤中間沒有劃通直線的地方,叫做“河界”;劃有斜交叉線的地方,叫做“九宮”。

九道直線,紅棋方面從右到左用

中文數字一至九來代表;黑棋方面用阿拉伯數字1至9來代表。

1.2棋子共有三十二個,分爲紅、黑兩組,每組共十六個,各分七種,其名稱和數目如下:

紅棋子:帥一個,車、馬、炮、相、士各兩個,兵五個。

黑棋子:將一個,車、馬、炮、象、士各兩個,卒五個。

1.3對局開始前,雙方棋子在棋盤上的擺法見下圖(印刷體棋圖規定:紅方棋子在下,用陽文;黑方棋子在上,用陰文)。

1.4比賽用的標準棋盤,應每格都爲正方形,每方格長寬均應爲3.2至4.6cm。每個平面圓形棋子直徑應爲2.7至3.2cm,大小與棋盤合適配套。棋盤和棋子底色,均應爲白色或淺色。棋盤上直線和橫線應爲紅色或深色,四周應有適當空白麪積。棋子面色分爲紅黑兩組,字體和圓框應當醒目。

演示比賽用的大棋盤爲直式,紅方在下,黑方在上。棋盤和棋子大小,應配合場所相應增大。

第2條走棋和喫子

2.1對局時,由執紅棋的一方先走,雙方輪流各走一着,直至分出勝、負、和,對局即終了。

輪到走棋的一方,將某個棋子從一個交叉點走到另一個交叉點,或者喫掉對方的棋子而佔領其交叉點,都算走了一着。

雙方各走一着,稱爲一個回合。

2.2各種棋子的走法如下:

帥(將)每一着只許走一步,前進、後退、橫走都可以,但不能走出“九宮”。將和帥不準在同一直線上直接對面,如一方已先佔據,另一方必須迴避。

士每一着只許沿“九宮”斜線走一步,可進可退。

相(象)不能越過“河界”,每一着斜走兩步,可進可退,即俗稱“相(象)走田字”。當田字中心有別的棋子時,俗稱“塞(相)象眼”,則不許走過去。

馬每着走一直(或一橫)一斜,可進可退,即俗稱“馬走日字”。如果在要去的方向有別的棋子擋住。俗稱“蹩馬腿”,則不許走過去。

車每一着可以直進、直退、橫走,不限步數。

炮在不喫子的時候,走法同車一樣。

兵(卒)在沒有過“河界”前,每着只許向前直走一步;過“河界”後,每着可向前直走或橫走一步,但不能後退。

2.3走一着棋時,如果己方棋子能夠走到的位置有對方棋子存在,就可以把對方棋子喫掉而佔領那個位置。只有炮喫子時必須隔一個棋子(無論是哪一方的)跳喫,即俗稱“炮打隔子”。

除帥(將)外其他棋子都可以聽任對方喫,或主動送喫。喫子的一方,必須立即把被喫掉的棋子從棋盤上拿走。

第3條將死和困斃

3.1一方的棋子攻擊對方的帥(將),並在下一着要把它喫掉,稱爲“照將”,或簡稱“將”。“照將”不必聲明。

被“照將”的一方必須立即“應將”,即用自己的着法去化解被“將”的狀態。

如果被“照將”而無法“應將”,就算被“將死”。

3.2輪到走棋的一方,無子可走,就算被“困斃”。

第4條勝、負、和

4.1對局時一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爲輸棋(負),對方取勝:

4.1.1帥(將)被對方“將死”。

4.1.2走棋後形成帥(將)直接對面。

4.1.3被“困斃”。

4.1.4在規定的時限內未走滿規定的着數。

4.1.5超過了比賽規定的遲到判負時限。

4.1.6走棋違反行棋規定。

4.1.7走棋違反禁例,應變着而不變。

4.1.8在同一棋局中,三次“犯規”。

4.1.9自己宣佈認輸。

4.1.10在對局中拒絕遵守本規則或嚴重違反紀律。

4.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爲和棋:

4.2.1雙方均無可能取勝的簡單局勢。

4.2.2一方提議作和,另一方表示同意。

4.2.3雙方走棋出現循環反覆三次,符合“棋例”中“不變作和”的有關規定。

4.2.4符合自然限着的回合規定,即在連續60個回閤中(也可根據比賽等級酌減),雙方都沒有喫過一個棋子。

比賽規則

第5條摸子、落子、糾正錯誤

5.1觸摸自己方面的哪個棋子,就應走哪個棋子,除非所觸摸的那個棋子,按行棋規定根本不能走,纔可以另走別的棋子。

5.2觸摸對方的棋子,就必須喫掉那個棋子,只有當己方的任何棋子都無法去喫時,纔可以另行走子。

5.3先觸摸自己的棋子,後又觸摸對方的棋子,處理順序如下:前者必須喫掉後者--無法喫掉時,必須走動前者--前者無法走時,必須用別的子喫掉後者--別的棋子也無法喫掉後者。另行走子。

5.4先觸摸對方的棋子,後又觸摸自己的棋子,處理順序如下:後者必須喫掉前者--無法喫掉時,必須用別的子喫掉前者--均無法喫時,必須走動後者--後者也無法走動時,纔可以另行走子。5.5同時觸摸雙方棋子,處理順序同5.4。

5.6擺正棋子必須事先爭得對方同意,而且只能在自己走棋的時間內進行,否則以摸子論處。如系明顯誤碰某個棋子,不作摸子論處,

5.7一着棋走了以後,不得再予更改。落子生根,以手離開棋子爲準。

5.8糾正先後走顛倒或棋子被意外挪位等錯誤,應及時進行,局後不受理。若錯誤系違反行棋規定,則按4.1.6款處理。

第6條計時

正式比賽,採用具有兩個鐘面的專用計時鐘,分別累計雙方的走棋時間。賽前明確規定第一方在一定時限內必須走滿一定的着數。對局雙方必須在走棋後,方可按鍾。忘了按鍾,裁判不予提醒。根據比賽性質與規模,並有利於比賽不致出現封局,可選用以下幾種計時方案。

6.1第一時限,每方在90分鐘內必須走滿40着。以後每15分鐘內必須走滿10着,直至對局結束。

6.2第一時限,每方在60分鐘內必須走滿30着。以後每10分鐘內必須走滿10着,直至對局結束。

6.3第一時限,每方在10分鐘內必須走滿40着。以後每5分鐘內必須走滿30着,直至對局結束。--適用於快棋賽。

6.4每方每5分鐘內必須走滿30着,直至對局結束。--適用於快棋賽。

6.5每方時間包乾使用,不計着數,先超時者判負。

第7條記錄

7.1在對局過程中,雙方對每一回合都要逐着記錄,力求清晰準確。每連續漏記4着,判犯規一次。

7.2如果一方所剩時限已不足3分鐘,該方可暫緩履行7.1款規定,但一俟轉入下一時限,必須首先補全漏記着法後,方可行棋.

7.3對局終了,裁判如認爲某份記錄不夠清晰.準確,有權要求該方在對局結束後謄清補正.

7.4如棋手拒絕執行7.1,7.2和7.3款規定,裁判可引用4.1.10款判負.

7.5記錄方式可採用完整與簡寫兩種:

完整記錄簡寫記錄

回合

紅方炮二平五紅方炮25

黑方馬87-

黑方馬8進7

第8條棋手須知

8.1服裝整潔.儀表大方,不得出現有礙觀瞻和失態的舉動.

8.2瞭解本規則的全部條款.比賽程序和章程心臟其他臨時補充規定.出現問題,不得以‘不瞭解‘作爲推諉的藉口.

8.3對局時,禁止隨意離座或與任何人交談及參考任何資料,禁止用棋具或藉助紙筆等物對局勢作分析研究.

8.4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擾對方分散對方注意力,禁止一切妨礙比賽正常進行的言行.

8.5對局進行中如有問題,應在自己走棋的時間內提出(遇對方犯規時例外).發生爭議時,應當服從裁判,但可保留事後向競賽仲裁機構提出申訴的權利.

8.6比賽時必須用走棋的手按鍾,按鐘不可過重.

8.7遵守體育競賽紀律,不得相約讓分或媾和.

8.8對違反上述條款的棋手,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判其犯規直至予以警告.判負.除名等紀律處分.

第9條犯規

9.1對局時,一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即爲犯規:

9.1.1在對方走棋時間內,無故提出問題,或有其他構成干擾對方注意力的行爲.

9.1.2在對局進行中,擅停.擅開棋鍾.

9.1.3提議作和經對方拒絕後,連續提出.

9.1.4提出自然限着和棋,經審覈不屬實.

9.1.5摸觸了己方不可能走動的棋子.

9.1.6摸觸了對方的棋子,而己方的任何棋子都無法喫掉它.

9.1.7連續漏記着數超過規定.

9.1.8違反棋手須知中的有關規定,而情節尚不嚴重者.

9.2凡判處‘犯規‘,裁判員應當當場明確宣佈並及時記錄.

第10條對局結束

10.1對局終了後,在記錄紙上記錄比賽結果及雙方所用時間.犯規情況,雙方棋手和裁判當場簽字認可,爲對局結果.

10.2對局結束,棋手.裁判應及時退出賽場(另有當場比賽任務者除外).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存書籤
熱門推薦
從紅海行動開始的文娛
如果時光倒流
亂戰異世之召喚羣雄
天唐錦繡
朕真的不務正業
隆萬盛世
皇叔借點功德,王妃把符畫猛了
從維多利亞時代開始
諜戰:我成了最大的特務頭子
亮劍:我有一間小賣部
大月謠
對弈江山
戰爭宮廷和膝枕,奧地利的天命
秦時小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