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對錢穆先生《中國曆代政治得失》的簡化,稍做添加。
第一講、漢代
一、政府組織
皇權和相權是分開的,皇室和政府也是分開的,但沒有嚴格明白的規定。因此有雄心的皇帝常常要侵奪宰相的相權。
地方政府共分兩級:郡與縣。官級分得少,中央到地方、地方到中央,上下通達靈活。
地方上有自治組織,首領稱三老,代表地方,協助政府。
二、選舉制度
漢武帝以前,官員子弟進皇宮當侍衛,在皇帝面前服務幾年,就出去做官。漢武帝時設立太學,學生畢業考試分兩等,甲等出身的爲郎,留在中央;乙等出身的爲吏,回到地方政府。
一個青年跑進太學求學,畢業後派到地方服務。待有了成績,再經長官察選到中央。政府一切官吏,幾乎全由此項途徑出身。
無論選舉或考試,都是分區定額的。經濟文化落後的地區和經濟文化進步的地區,都一樣照人口比例來考選。中央政府裏永遠有全國各地域人民參加,中央政府始終是代表着全國,全國人民都有進中央政府的希望。
三、兵役制度
漢代是全國皆兵。一個男人到二十歲時受田,“三年耕,有一年之蓄”,從二十三歲起,他有了一年儲蓄,可以離開家爲公家服役了。所以當時規定,二十三歲纔開始服兵役。
第二講 唐代
一、政府組織
漢宰相是採用領袖制,一人掌握全國行政大權,唐宰相則採用委員制,相權分別操掌於幾個部門,由許多人來共同負責。
唐代宰相共有三個衙門,當時稱爲三省:一中書省,二門下省,三尚書省。此三省職權會合,纔等於一個漢朝的宰相。
政府一切最高命令,皆由中書省發出。中書擬定詔書,皇帝畫一敕字,即成爲皇帝的命令,然後行達門下省。
門下省接獲詔書後,即加予再審查。若門下省反對此項詔書,即將原詔書批註送還。命令自門下省複審完成後,即送尚書省執行。
尚書省共分六部,即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
三省制度就是中國的三權分立。
不經過三省,皇帝直接發出的命令,在當時是認爲違法的,不能爲下面各級機關所承認。
唐代中央政府的組織較漢代進步了,但以地方政府論,則唐不如漢。漢代的地方自治組織如三老,到隋唐便沒有了。
二、選舉制度
漢代的推舉人才逐漸被地方豪強把持,唐代針對此弊,改成自由參選,即個人不需地方長官同意,就可以參加中央考試。
三、唐代經濟制度
政府對每一窮人,都分一田地,使其可以生活,類似社會主義。對上層的富民則人其自由發展,類似自由經濟。
這一制度的關鍵是知道全國有多少人,按人授田。唐初的人口冊是極完密的,自小孩出生,成丁,以至老死,都登載上。古代交通既不便,政府組織簡單,紙張亦貴,書寫不便,戶口登記逐漸錯亂,此制即無法推行。
四、唐代兵役制度
漢是寓兵於農,即全農皆兵。全農皆兵,訓練不精,反而有名無實。唐代是寓農於兵,即全兵皆農,稱爲府兵。
百姓根據財產分九等,下三等是沒有當兵資格的,只在上等、中等才能當兵。後來天下太平了,軍人社會地位下降,富家子弟不願當兵,窮苦人家不準當兵。政府有錢,就買外國人當兵,安祿山、史思明、李光弼就是外國人。於是軍閥割據,發展到五胡亂華。
第三講、宋代
一、政府組織
宋代的相權較唐代低得多。中書省和樞密院同稱兩府,中書爲丞相,樞密院管軍事,就是宰相管不着軍事。
宋代財政掌握在戶部司、鹽鐵司和度支司三個司手中,宰相不掌握財政。
軍、民、財權三分,相權低落,君權提升。唐代羣臣朝見,宰相有座位,並賜茶,所謂“三公坐而論道”。到宋代,宰相上朝站着不坐。
相權雖弱,但仍對皇帝有制約。不經過中書省,皇帝寫下手諭,還被朝臣認爲是亂政。
中國的地方行政是漢代好,唐代比較好,宋代就太差了。唐代地方收入一部分解中央,另一部分保留在地方。每一城池,都存有幾年的米,軍裝武器都有儲積,所以長安丟了,地方可以各自爲戰。宋代則全部解中央,而地方則日趨貧弱。所以金兵內侵,汴京一失,全國很難抵抗。
二、選舉制度
宋代考試製度,大體也沿襲唐代,但宋代科舉的影響卻與唐代不同。
第一是唐代不憑考試之一日短長,注重平日詩文成績和社會輿論。宋代考試只是考試成績。考試嚴了,有時反得不到真才。
其次,考試只能選拔人才,不能培養人才。在兩漢有太學,在唐代有門第、幕府,都是培養人才。至宋代,除呂家韓家少數幾個家庭外,門第傳統全消失。農村子弟、貧苦書生,考中就是官,對實際政治生疏,沒有漢唐的切實歷練之風,反而輕薄好空談。
三、宋代兵役制度與國防弱點
宋代兵制是中國歷史上最壞的兵制了,凡當兵的面上刺花字,稱爲配軍,防他逃跑。這樣的軍隊,當然沒有用。
中國對付北方敵人,非騎兵不可。在中國只有兩個地方能養出好馬,一在東北,一在西北。在宋初開國時,正好一個被遼拿去,一個被西夏拿去。精良的鐵礦亦都在東北塞外。
宋代國防之弱是中國歷史罕見的。幸而宋代人特別重視讀書人,提倡歷史傳統,所以中國還能維持到現在。羅馬人亡國,從此不再有羅馬。中國的歷史文化依然持續,這是宋人的功勞。
第四講 明代
一、明代的政府組織
明太祖廢止宰相,所以明代沒有宰相,清代也沒有。沒有宰相,六部尚書上面是皇帝,大權就集中到皇帝,皇帝獨裁自明清開始。
地方政府制度最好的要推漢代,唐代地方制度也還好。顧炎武說:只要看見一條大路,路基鑄得堅實平坦的,詢問查考,多半是唐代留下來。只要看見一座大城,堅厚雄壯,一經詢問查考,也多半是唐代留下來。這反映了宋、明地方政治的衰敗。
首先提到的明代地方行政就是省區制度。行省正式成爲制度是元代,蒙古人徵服中國,不敢把政權分散,某地方出了事,就由宰相府派一兩個人去鎮壓,行省是中書省的分出機關,就是宰相的一個派出所。地方絕無權,權只在中央。
明代繼承這個制度,地方行政最低一級是縣,縣上面是州和省。
漢代縣上面是郡,郡上面就是中央。明代縣官頭上一堆省、州官員,他奉承上面的長官還來不及,哪有功夫去親民。
省上面還有更高一級的總督,總督在明代還好,有事纔派出此官,事情平定了,官仍回中央。
二、選舉制度
明以前的科舉,考中就到基層服務,依行政成績逐漸上升。從兩漢到唐宋,都得先從小官做起,但人人都有當大官的希望。
明以後的科舉分成兩層,下層是秀才、舉人,沒法當大官。上層是進士與翰林,也沒有做小官的。只要書讀得好,考得好,就能當大官。學歷不夠,再有能力,也當不了大官。
中國傳統政治有官與吏之分,長官稱官,下屬皆稱吏。官管吏,吏負責一般業務。明以前,官吏的出身並無大區別,漢代的吏做到宰相是件尋常事。到明成祖時,便規定吏不能當官。官和吏就分開,於是吏被人看不起,只有無出路的人纔來當吏。做實際工作的人沒有前途,當官的人不懂得、不會做實際工作,再好的想法也是流於形式。
整體而言,明代是中國歷史的倒退。皇帝更專制,中央更集權,地方更虛弱,風氣更衰敗。
第五講 清代
一、政府
明代廢了宰相,清代便把此制度沿襲下來,皇權更加集中。
清代政治的特點是祕密不公開。皇帝頒發命令給大臣,旁人誰也不知道。譬如經濟問題的,送給江蘇巡撫,戶部大臣不能看。有關軍事的,送給兩廣總督,兵部尚書不能看。如是則一切事情,全國中外各長官都直接向皇帝發生關係,其他旁人全都不知道。
中國傳統政治最可寶貴處,就是在公開。唐宋皇帝的詔令,宰相一定要蓋章,沒有宰相的章,就不成爲詔書。明代送給皇帝的公事,先送到六部,皇帝拿出來的公事,六部也一定得先看。
任何一個獨裁者,都有擁護他的一個特定的集團。清代高度的獨裁政治,因爲皇帝背後有全部滿洲人撐腰,這是民族專制。
從前每部一尚書,一侍郎,本來是正副長官。清代則要滿漢分開,有一箇中國尚書,還要有一個滿洲尚書。有****侍郎,還有兩個滿洲侍郎。於是一部就有了六個長官,每個人都可以單獨向皇帝講話。皇帝頒令某一人,裏面講些什麼事,誰也不知道。
而且清代不許民間有發言權,當時府學縣學都有明倫堂,清廷在每個明倫堂裏都置有一塊石碑,有幾條禁令。第一,生員不得言事;第二,不得立盟結社;第三,不得刊刻文字。這三條禁令恰好是近代西方人所要爭取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和出版自由,所謂三大自由了。
中國曆代政府獎勵大家公開發言,只有清代不許人講話。這是滿族政權對中國的壓迫。
清代在省上面又常設有總督,真到有事,總督仍不能作主,還要由中央另派人,如經略大臣、參贊大臣之類。總之,清代不許地方官有真正的權。
二、選舉制度
中國考試製度之用意,本在開放政權,選拔真才,來分配於政府各部門。滿清政權絕無意把政權開放,考試只讓漢人們嚐到一些甜頭,作爲一種妥協。若說考試製度是一種愚民政策,清代是當之無愧的。
滿清統治下的中國無言論自由,沒有結社出版自由,而有可怕的文字獄。而知識分子無法違抗,因爲滿清廢除了人口稅。此後,一個國民如果沒有土地,就不再是國家、政府的納稅人,誰來統治這個國家與他沒有直接的關係。百姓沒有國家意識,中國就是一盤散沙。(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