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啊……”明治天皇明白了過來,不由得暗暗感慨柳原愛子對自己真心實意的愛。
“上野公園事件”的詳情他已經知道得很清楚,對於當事人山縣芳雄,他儘可以拿其父山縣有朋做文章,平息羅特希爾德家族這個日本政府背後的大金主的不滿,但對於另一個當事人——在西南戰爭中戰歿的名將黑田清隆的遺腹子黑田劍造的處理,就要麻煩得多。
但讓他沒想到的是,聰明的黑田夫人竟然用這種辦法解決了自己的麻煩,同時還試探出了幹國艦隊的高層對這次“水兵被戕事件”的態度。
幹國海軍提督丁禹廷和陳偉接受了這對“孤兒寡母”的請罪,這件事本身其實就很說明問題。
伊藤博文可能也瞭解了這個情況,敏銳的抓住了機會,請五國公使調停。
所以在一得到這個好消息後,柳原愛子便迫不及待的要和自己分享!
“謝謝你,愛子。”明治天皇感激的說道。
就在這時,一個穿着和服的小男孩蹦蹦跳跳的嚮明治天皇跑了過來。
他就是柳原愛子給明治天皇生的第二個兒子津仁。
可能是急切的想到見到父親,孩子跑得太急,又因爲太小腳步不穩,竟然摔倒了,不過他並沒有哭,而是很快被趕過來的父親抱了起來。
只有在看到這個孩子時,明治天皇纔會從心底感到快樂。
當然,他不會知道,這個孩子的真正身世。
晚上雷雨大作,夜色濃重,連天漫地一片黑。道路兩邊,只聽水流如瀑布,這場暴雨的雨水全都從山上直瀉而下。東京似乎升高了。但是在濛濛的霧氣中,仍然有燈光在漆黑的天幕下閃爍,從城裏傳來一種混雜着人聲、車輪聲、鑼聲和笑聲的噪音。
這陣秋雨並未使天氣變得涼爽。由於暴雨季節的炎熱,郊區的房屋都像貨棚似的敞着門窗,人們看得見裏面的一切。家裏的菩薩和祖宗的祭臺前永遠點着燈,而所有規矩的日本人都已睡下。在傳統的藍綠色紗羅帳下,可以隱約看見人們一家一戶地一排排躺着。人們睡覺、趕蚊子,或扇扇子:男人,女人,還有嬰兒,也在他們的父母身邊,每個人,年輕的或年老的,都身穿深藍色印花棉布睡袍,後頸枕在小小的木頭支架上。
只有極少數的房子裏,人們還在尋歡作樂:隔很長一段距離,才從幽暗的花園上空傳來一陣琴聲,曲子的旋律十分費解,快樂中似乎透着悲哀。
明治天皇聽見雨落在宮殿古老的屋頂上,蟬兒沉默下來。溼土的香氣從花園和山間飄進了屋裏。
由於夜裏狂風大作,暴雨傾盆(颱風過境或即將過境),幹國艦隊在夜裏作好了戰鬥準備,水手們固定頂桅,放低橫桁,採取了所有對付大風浪的預防措施。海鳥不再來了,似乎一切都在他們頭上搖晃、扭動。在羣山的懸崖峭壁之上,樹木折斷,草兒倒伏在地,模樣好不悽慘。凌厲的狂風夾帶着唿嘯,使它們備受蹂躪。雨中,樹枝、竹葉、泥土,也一齊落到人們的身上。儘管如此,但幹國艦隊在風暴中堅不可動,似乎沒有什麼力量能夠摧毀那些巍峨的鉅艦。
第二天,雨過天晴,而幹日兩國關於“水兵事件”展開的談判,也似乎有峯迴路轉之意。
關於幹國水兵和日本警民衝突的起因,幹日雙方當日各執一詞。幹方認爲日本警方預先設計,故意向幹國水兵挑釁,上千人將各街巷兩頭堵塞,逢幹國水兵便砍,日本民衆又於沿街樓上潑滾水,擲石塊,幹國水兵猝不及防,傷亡慘重。日方則認爲是幹國水兵存心報復前日的仇恨,先挑釁奪了日本巡警的警棍。繼之又對之圍毆直至斃命,大規模流血衝突由此而起。
日本報媒堅持衝突緣自幹軍水兵再度鬧事:“下午1點左右開始,各艦的上岸水兵已經達到四百數十人之多。他們在市中到處遊蕩,並聚集在廣場的幹人街一帶……(下午6時)坂本半四郎巡警在巡邏中,一名迎面而來的水兵打掉了他的帽子,那名水兵還用西洋小刀對着他比劃。這些水兵渾身酒氣,舉止異常;在此地居住的幹國人,對警察也是百般嘲弄和侮辱。……(下午8時左右)3名幹國人(不是水兵)堵在(3名日本巡警)前面,三番五次,反覆糾纏,要麼伸手觸摸警察的面部,要麼拿小刀對着警察比劃。有些幹國人再次出來,企圖奪取福本巡警的警棍。福本巡警正要採取防範措施,後邊又來了一個人,雙方扭打在一起。這時,忽然有人大喊一聲,20名水兵一下子從餐館裏衝了出來,向福本巡警撲去。福本巡警頭部遭到一頓毒打,倒在地上,當場死亡。喜多村巡警也被打倒在地,但被一家幹國人拉進屋子裏,倖免於難……”
幹國方面則認爲:“若以過錯的輕重而論,日本應負更多的責任,則是沒有問題的。因就當時的情形來說,如雲幹兵報復,向警察尋釁,完全不合情理。”幹方的理由大致如下:一、13日的衝突導致日警重傷,幹國水兵乃是輕傷,並無報復的必要;二、水兵上岸已嚴禁攜帶任何兵器,且提督丁禹廷又命親信武官攜帶令箭隨行彈壓,有組織的復仇活動不可能出現;三、水兵登岸200餘人,兇刀則僅有4把,且水兵受傷皆在背部,顯系遭遇突襲逃命之際所負。相反,幹方認爲日警設計的嫌疑比較重:一、13日事件發生之後,警方即派有漁船在幹國軍艦附近監視幹國水兵活動;二、13日事發之後,東京警方大規模調集人手;三、東京日本市民亦被動員參與對幹國水兵的攻擊,而且一向閉市甚晚的東京,15日晚各商家竟然紛紛提前打烊。
諸多細節已難以考據,真相自然也無法具體化。但大背景仍然是清晰的,在這一年,幹日兩國的民衆感情顯然極不和諧——日本自維新之後,一意謀求擴張。先是欲圖吞併幹國藩屬琉球,本已激發了幹國民衆的憤慨;隨後嘗試侵略苔灣,又引發了幹國東征日本的輿論;中法因越南交涉期間日本故技重施,又欲將勢力擴展到幹國傳統藩屬朝鮮,再度撩撥幹國民衆情緒……而按照當時日本民衆的邏輯,幹國先是阻止其對琉球的佔有,又阻礙其勢力東擴苔灣朝鮮,則實爲日本自強之路上的絆腳石。
這種不和諧是有據可查的。明治十一年(西協9078年),幹國駐長崎首任領事到任,日方報媒便繪聲繪色的描述:“當地幹國人不斷向其訴苦告狀。日本警察在盤查登記證(牌)時,態度惡劣,幹國人對此非常反感。據說領事到任不久,就在路上受到了警察的侮辱性對待,他立即提出了抗議。”當時幹國軍艦進入長崎港維護,但在日本民衆眼裏:“幹國軍艦開進長崎港,名義上是爲了對軍艦進行維修護理,以便繼續開往仁川;但實際上,這還是一次示威活動,藉此機會炫耀優勢的海軍力量。對於幹國艦隊來長崎,日本國民就是這麼看的。”因爲有了這樣的先入爲主,所以,東京市民對上岸的幹國水兵有如此印象也不足爲奇:“幹國人在舉止上也是旁若無人,特別是上岸水兵之類的人,依仗本國的海軍優勢,簡直是橫着身子走路,遇到日本警察也決不讓路,結果警察只好給他們讓路。”
儘管日本民間怨氣甚大,並在雙方談判期間舉行了示威遊行,向幹國抗議,但最終日本政府還是懾服於強大的幹國海軍艦隊,積極的表示願意“以維護兩國和平友好爲主旨”,“妥善解決此事”,隨後德國公使何理本提議,以“傷多恤重”的原則,雙方互相進行賠償,而追責兇手一事,則因“現場混亂,證據缺失,難以詳查”,聽憑雙方自便。
雖然對德國公使的提議不是很滿意,但幹國方面也表示,“爲兩國交好之故”,同意互賠,追責雙方自便,但提出了附加的條件,即“浪人爲非法武裝之日民,故意尋釁,以刀棍參與鬥毆”,故在互相賠償損失這一項中,幹方“只賠警衆,不賠浪人”,“且自斯日起,日警一概不許攜帶刀劍”。
幹國方面的談判代表伍廷芳指出:“日本政府‘廢刀令’已下多年,浪人仍以武士自居,帶刀任行,凌駕平民之上,日本政府難辭其咎”,並舉前不久發生的日本警察津田三藏以刀砍傷俄國皇太子爲例,“以日本刀劍之害,不絕於斯,前釀大戾,今又生血案”,要求日本政府徹底執行“廢刀令”,“無論警民,皆不許帶刀”,“警士巡街,只許攜帶竹木棍棒,嚴禁攜帶刀劍”。
面對幹方的意見,日本方面進行了多日討論,很多日本官員認爲幹方的附加條件是無理要求,應該拒絕,如森有禮聲言“我國萬一採取如此讓步政策,則幹帝國將作何感想?恐將看作爲威脅嚇倒,苦於抑制,終於屈服,而愈助長其輕侮我國之念”。井上馨則認爲日本現在別無選擇,只能接受,因爲“日本現在並沒有一支可以敵得住幹國艦隊的海軍。”
在這種情況下,日本明治天皇舉行了御前會議,商討善後事宜,會議由天皇親自主持,參會者有首相伊藤博文,外交大臣松方正義,陸軍大臣山縣有朋,海軍大臣夏本武揚,大藏大臣大隈重信,以及井上馨、森有禮、青木周藏和陸奧宗光等人,會議進行了五個小時,最終天皇決定接受幹國方面的附加條件,瞭解此次事件。
在會議結束後,日本方面立刻由井上馨向幹國駐日本公使徐承祖和海軍提督丁禹廷通報了日本方面的決定,然後由丁禹廷下令解除戰備,井上馨和徐承祖就雙方賠償金額展開談判,簽定“善後協定”,約定雙方士官一人賠償6000日元,士兵一名賠償4500日元,傷殘一名賠償2500日元,幹方死士官1名,水兵7名,傷殘水兵36名,陸戰隊員9名,日方賠償幹方計150000日元,幹方水兵住院醫療費用20000日元由日方支付。日方死警官3人,巡警16人,傷殘巡警24人,由於死傷的日本浪人不在賠償範圍之內,是以幹方賠償日方計150000日元,雙方賠償數額相同,可以相抵,日方只需額外支付醫療費用20000日元即可。至於是否拿兇懲辦,則由雙方政府自行決定,互不幹涉。而當天日本政府發佈命令:“自即日起,日本全國之警察,一律不準配刀。”
“水兵事件”對幹日兩國的關係影響深遠,就幹國而言,此次談判的獲勝,似乎再次印證了“聖朝上國”的神威,強化和固定了長期以來存在於朝野士庶思想中的對日優越感,“蕞爾小國”不足爲慮,成爲了整體的民族心理。“丁酉戰爭”爆發之初,充斥朝野的“速戰論”、“奇攻論”,實際上就是此種民族心理的典型體現。此次事件之後,幹國上下陶醉於對日外交的勝利之中,盲目自大的心理急劇膨脹,無論是在朝鮮半島上的交鋒,還是幹日兩國的直接面對,幹國政府均表現出了一種對日本不屑一顧的自大心理,沒有能夠認清日益迫近的危險,也沒有能夠認清日本的“韜光養晦”之計,從而放緩了曾經卓有成效的海防建設。
反觀日本,此次事件成了日本擴軍備戰的催化劑。當“水兵事件”的大幕落下之後,巨大的恥辱感籠罩了日本這個倔強好鬥的民族,打敗幹國成爲了全民族的共識。
在日本人看來,此次事件與當年幹國國內發生的如“馬嘉理事件”、“天津教案”等具有相同的性質,都是強國憑藉着領事裁判權和武力侵犯弱國主權的行爲。此次事件不管最初的緣由如何,幹國水兵攻打日本的警察署,本身就是一件嚴重觸犯日本主權和法律的事。然而幹國方面憑藉着領事裁判權和海軍艦隊的威力,不僅沒有處罰肇事水兵,反而迫使日本政府規定日本全國警察不得佩刀,如果再考慮到日本人對刀的重視——這種重視不僅僅因爲刀是一種武器,還因爲它是一種身份和精神的象徵——就能知道這個嚴重幹涉日本主權的協議對日本的侮辱有多大。伊藤博文曾事後曾憤憤的說:“幹國喫盡了治外法權的虧,可是沒有遠見的幹國官員們,卻還縱容在外幹國人藉此爲護符而胡作非爲。”
9091年的日本海軍與幹國艦隊的差距不是一倍兩倍。根據日本9086年頒佈的海軍條例中有關海軍艦隊分類的規定,日本甚至只算是一個常備小艦隊,完全不具備獨立作戰的能力,這就是極其看重名譽的日本人忍辱接受“水兵事件”處理協定的根本原因。這種情形,與幹國簽訂《南京條約》、《北京條約》時的淒涼並沒有什麼不同。所不同的是,日本能夠化屈辱爲力量,奮力追趕並意圖超越對手,而幹國卻依然沉睡在“聖朝上國”的幻想裏。
在隨後的6年時間裏,日本人上下一心,全國動員捐款捐物,大力發展海軍。日本海軍的經費逐年增加,當年日本軍費總開支便佔了財政預算的30%,翌年更是高達41%,爲了完成建造54艘軍艦的龐大計劃,明治天皇頒佈敕令:“立國之務全在海防,一日不可緩。”並身體力行,撥出內帑30萬日元,充實海防,從而揭開了“海防獻金運動”的序幕。日本政府要員也趁機大做文章,首相伊藤博文在有“貴族俱樂部”之稱的鹿鳴館召集官員,發表了一通慷慨激昂的演說,聲稱爲完成“開拓萬里海濤”的“帝國偉業”,必須建設一支強大的海軍,希望全體國民,效法天皇之舉,踊躍捐出海防金,爲日本成爲海上強國恪盡臣守。事後,經過新聞報刊媒介的大肆渲染,日本國內很快就掀起了一個捐出“海防獻金”的高潮,僅僅半年之內,“海防獻金”便達到了506萬日元。憑藉此財力,日本加快了購艦進程。6年之間,添置大小軍艦24艘。9093年,日本常備小艦隊終於擴充爲常備艦隊。等到9097年幹日丁酉戰爭爆發的時候,日本艦隊無論在總噸位還是在艦艇速度上都上了一個檔次(雖然總體實力仍然沒有能夠超過幹國海軍,但差距已然不大)。而此時再任日本首相,處心積慮、迫不及待地挑起對幹戰爭的,正是6年前主張日本政府迅速簽訂善後協定的伊藤博文。(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