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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建設項目的工程用地,逐步付諸實施,吳家祠的田地,便逐步被政府徵收一空。
針對田地徵收,開發區出臺了三種方案,不願賣地的,就從別處調機動地給他,徵多少調多少,願意賣地的,就簽字拿錢,另外一種是,徵地的錢,以一萬元爲一股,加入新農村開發合作社,也就是變成合作社的股東,合作社用股東的錢,進行投資,招商合營辦工廠,或建廠房出租,賺錢後,按股按年分紅利。
田地沒徵收的農戶,也可以用田地入股,合作社把田地集中起來,再轉租給養殖,或種植大戶,進行集約式,機器化經營,股東既可以在大戶那打工,還可以按年拿田地租金,更可以按股分紅利。
從綜合情況來看,選擇第二種的人居多,河裏遊動的魚再好看,也不如碗裏煮熟的魚,容易喫到嘴。
土地是國有和集體的,農民承包交皇糧國稅,農民出租,誰租用誰付租金,農民建房只要付少許基建金,住房只需交管理費。土地是國家的,誰徵收誰付補償費,土地是地方政府的,誰使用誰付轉讓費,農用地與工業用地,商業用地,房產用地之間的轉讓價差,被政府拿走了,建房還可收房產稅,辦工廠還可收稅和收管理費。一個蘿蔔兩頭切,好處都讓地方政府佔了。
新農村建設,推行整齊劃一,宅基統一計劃,房子統一建設,式樣統一新潮。土地不允許農民買賣,房子也不允許農民私建,經過政府轉讓,土地是地產商的,經過政府授權,房子也是地產商的,農民買房就必須要交天價房款。
吳家祠撤村改社,由農民變市民,青年人由農民工變臨時工,老年人由農村人變社區居民。雖說身份變了,但生活和地位,實際上並未發生多大改變,各家各戶仍是自謀出路。雖說每家都拿到數目不等的田地徵收補償金,但由種田自給到買米買油買菜,毫無疑問增加了日常開支,再添物價飛漲,生活成本越來越高,補償金作爲青年人的創業資金,或留爲老年人的棺材本,或存爲小孩的大學費用,幾乎成爲白日夢。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根據市兩委的有關政策,以及縣政府的城區規劃,在吳家祠準備發放一批宅基地,然後再建設一部分鋪面來安置失地村民。此規劃上報,並徵得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同意後,決定由吳家祠村委具體負責這項工作。
一年後,商業鋪面竣工。當失地村民精心裝修,積極進貨,預備開張營業,縣政府一紙通告,幹部解說,幹警助陣,防暴警壯威,總指揮一聲令下,挖機剷車整齊出動,三個小時之內將50戶的鋪面,統一拆除,村民經濟損失達1300多萬元。
失地村民疑惑不解,走相問,剛建成的鋪面,怎麼成了違章建築呢?
經過縣委和縣城建局立案調查,原來實施建設時,村長擅自改變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私放宅基地50戶,給根本不具有鄉村宅基地資格的城裏人,還非法佔用基本農田50畝,且違規建設了50餘間兩層鋪面,並以每間二十萬的價格賣給失地村民。
城裏人違法建築的住宅樓,和村委違章建設的鋪面,縣政府已經按違章建築全部拆除。
城裏人建住宅樓的宅基地,原本該是批給失地村民建鋪面的。村委決定收回50戶城裏人的宅基地。但50戶城裏人聲稱是從村長手裏買的,每戶已經交十萬元宅基款,並拿來蓋有村委公章的收據。可收款人是村長的大哥,卻並非村委財務人員,事後也未交到村財務,村財務根本就查不到這筆錢。
村委詢問村長的大哥,其言謂這筆錢已經交給村長。
出賣集體宅基地的500萬元,村長是貪污?還是挪用?或是私設小金庫?
村長不認同私自變賣宅基地,和非法佔用農用田的罪狀,說此舉是經過村委和村民代表開會討論,表決同意,一致通過的;還說事沒暴露,公衆一同受益,均等分紅利,現在出了意外,卻要他一人承擔所有責任,他是爲了大夥的利益纔出頭露面,如今卻要他一個人頭落地,大夥這樣背信棄義,以後的公益事務,誰敢去做?
提及這筆錢的去向,村長說已經用於交際應酬的飯費,車費,手機費,和村委的招待費,伙食費,工資,及償還債務,只屬於違反財務規定,完全可以補齊單據,補辦手續,再賬目公開,公查公示。
按顯規則說,照潛規則做,言行不一。私賣,私收,惟有他一人自知其事,村委和村民代表,及村民都不予承認,至於究竟賣了多少錢,到底錢在誰手裏,誰都說不清楚,是本黑賬,是張廢紙。村長和他大哥,不是賬務人員,行爲自負。
村長濫用職權,非法佔用農用田,直接給村集體造成1000萬元損失,給失地村民造成1300萬元損失,給城裏人造成1500萬元損失。
城裏人和村民將情況反映到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強烈要求追究村長的瀆職責任。
王子安回覆說:想給紀律處分吧,可他不是黨員,想撤銷他村長職務,政府又無權罷免,真是沒辦法啊!
代表說:官有十條路,九條民不知,你們頂頭上司都拿他沒辦法,我們小民百姓就更無法可想了!
王子安說:這樣無法無天的村長,可是你們自己選出來的喲!當初主要考慮到村民的民主意識不強,文化素質不高,鄉里和縣裏還制定了一些指導意見,倡導能人治村,建議富人管財,都當耳旁風,沒人聽得進去嘛。
代表說:土地財政哦,政府無本萬利啊!村民在國家徵收土價過低,城鄉“剪刀差”過大的情況下,爲維護集體和個人利益,爲解決生存問題,而不得不採取的權宜變通措施。
王子安說:搞歪門邪道,選個地痞當村長,跟我們胡攪蠻纏,討價還價,寸步不讓。騙上也會叛下,背上也會負下,瞞上也會欺下,私分也會多佔,沒想到這一層吧?
代表說: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怪我們目光短淺,不像你有這般卓越遠見。
王子安說:有能力的人,身懷絕技,只想幹出一番大事業,不屑於損公肥私,富人能富,就在擅長理財,富人已富,就不貪小財小利,不愛佔便宜。
代表說:五年換了三村長,咋就沒一個稱職呢?沒當村長之前,個個忠厚,老實可靠,一旦手裏有權有錢,貪污受賄,喫喝嫖賭,咋就變得面目可憎呢?
王子安說:我不知道該如何回答這個問題,就我個人認爲,男人難過美人關,窮人難過錢權關,好人變壞,壞人更壞!
代表說:真希望這不準確,此變不正常,除非是人品有問題。
王子安說:凡夫俗子,人隨環境變,心隨世事變,變是正常,不變纔不正常。
代表說:最近,他不間斷的請說客,上門致歉,但被我們拒絕。他讓我們傾家蕩產,這不是幾句好話,就能和解的小事。我們要求懲處胡作非爲者,必須讓涉事人受到嚴厲的制裁,別再讓他,及他的繼任,繼續禍害鄉里,以達到懲前毖後,警戒後人的目的。
王子安說:你們有“好“辦法讓他上臺,當然也有”壞“辦法讓他下臺哦!
代表說:轟他下臺容易,可村集體和我們的經濟損失,又由誰負責賠償?
王子安說:鋪面買賣,應該簽訂合同哩,經濟賠償,民事糾紛,找法院啊!
代表說:合同蓋的是村委公章,收款人是村會計,他並未簽名。
王子安說:由於村長違法,導致鋪面被拆,買賣實體化爲烏有,合同簽訂無效。購房款,該當由村委如數退還。
代表說:村委賬面上,已經空無一文,我們要求政府派專業人員,調查取證,覈實村裏財務狀況,給村民一個明白,還大夥一個公道。
王子安說:清查村級財務,要等我請示上級,得到明確答覆,才能啓動調查。
不日,開發區和鄉政府便成立了專案組,村財務賬本被扣押,留下清單原件,要求村委進行整敗,要求當事人配合調查。
經過幾個月的調查,村民並未得到滿意的結果,村財務賬本卻莫名其妙地人間蒸發,該專案組稱賬本已退回村委,而村委稱賬本未被退回,空口白話爭來爭去,誰又拿不出依據,來證明是對方在說謊,故賬本不知去向。村民想再次查找也無法查找,上面想繼續覈實也無法覈實。
問題沒有浮出水面,反而更加混濁迷離。
人心大亂,議論紛紛,賬本到底在何方?土地徵收價錢到底是多少?村集體究竟截留了多少?村裏私下究竟賣了多少土地?村幹部有沒有多分和多佔?村民代表是不是同流合污?宅基地爲何要賣給城裏人?爲什麼城裏人會在村裏落戶?
失鋪村民和失樓城裏人聯合,將村長作第一被告,村委作第二被告,告上法庭。
村長因非法佔用農田,濫用職權,給村集體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被追究瀆職責任,法院判處二年有期徒刑。
失鋪村民和失樓城裏人的經濟損失,村長個人承擔60%的賠償責任,但他無錢支付,甘願多坐三年牢。村委也稱,目前無錢,日後有錢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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