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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哈倫最近很風騷,也很得意!
作爲美國德普律師事務所的一名見習律師,米哈倫原本是不太可能獨自出任務的。畢竟,他纔在美國德普律師事務所實習了半年而已。
一般情況下,像他這樣的見習律師,最少也得等一年實習期結束並轉正了,纔會得到出任務的機會。而且,這種機會也不是一定會有。
要知道,整個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律師,就有十多名,而比他實習時間更久的則有五六名之外。本來,按照實習時間來計算,怎麼輪也輪不到他。
可是,耶和華保佑,當美麗的中國何找到他們律師事務所,希望僱傭一位價廉物美、嘴皮利索的專職律師,並且需要長達半年時間的時候,整個律師所的見習律師們都退縮了。至於,那些正式律師,根本就對此不屑一顧。
要知道,在美國,一般正式的律師,都是按照小時收費的。這也是美國最典型的收費方式。一般律師的最低收費標準是一小時三百美元,按照八小時工作制算,那就是一個月七萬二千美元的工資。而那些高的資深律師則是以百萬、千萬的工資來計算了。
除了小時收費制之外,美國律師的收費制度還有風險代理收費制、專用套費制和固定收費制等。像中國何,也就是何娟所開的律師費,正是幾種收費中最不被律師們喜歡的固定收費制,再加上又是半年期的長時間僱傭,別說正式律師了,即便是見習律師也少有願意的。
最後,也就只有他聰明的米哈倫紳士,“勇敢”地接下了這個任務。
天知道,他之所以接下這個任務,只是不想再枯燥地呆在律師事務所裏給人打雜。同時,出手闊綽的紳士,也會遇到經濟緊張的時候,他急需一筆生活費來緩解生活上的壓力。
當然,聰明的米哈倫紳士是絕對不會承認他是因爲金錢而墮落了!
所以,他一定是勇敢地接下了這個任務!儘管這個勇敢需要加上引號!
事實證明,他的選擇是正確的。
儘管每月的僱傭費並不高,也就一萬美元而已,但對於已經窮困潦倒的米哈倫來說,那就是久旱逢甘霖。他太需要這筆錢了!
一開始,米哈倫還以爲何娟給他的法律任務會很困難,或者很麻煩,但等何娟告訴他,他的任務,就是給fremantlemedia國際傳媒公司和19娛樂公司合作製作的《流行偶像》製造麻煩之後,他才真正明白,何娟爲什麼只願意出這麼少的費用來僱傭律師了。
而等到何娟又爲他提供了一筆專項的活動資金,以方便他用來聯繫媒體之後,他纔算真正放心,也真正開始認真對待這項有點特別的法律任務了。
從米哈倫接下任務以來,何娟除了一開始的時候,與米哈倫一起前往fremantlemedia國際傳媒公司,找到西蒙·費勒談了談是否願意和解但最終失敗了之外,其他的時間,基本上都是在中國大陸遙控指揮着米哈倫,並視米哈倫的工作成績,額外給予一定的金錢獎金。
米哈倫也沒有讓何娟失望。也不知道是獎金刺激的結果,還是米哈倫自己也享受起了這份臨時的工作,在米哈倫工作的第二月,也就是從八月份開始,對於給《流行偶像》製作麻煩越來越熟練的米哈倫,幾乎每一天都能夠聯繫到一家或者幾家的媒體,來發表一些對於《流行偶像》的指責。如果《流行偶像》回應了,他就會立馬做出針對性的回應,並且往往措辭嚴厲、尖酸刻薄。
按照米哈倫對何娟的解釋,那就是他只有罵得兇了,《流行偶像》纔會出來與他對罵。不然,措辭要是太溫和了,那不就等於白白給《流行偶像》做廣告了嗎?
就爲了米哈倫的這個解釋,何娟在月底的時候,就額外多獎勵了米哈倫一萬美金,算是對於他勇於犧牲自身形象的補償。爲此,米哈倫的幹勁更足了。
這段時間以來,米哈倫也確實給《流行偶像》找了很多的麻煩。事實上,王浩暉如今能夠順利與福克斯電視臺搶先達成合作,也或多或少有一些米哈倫的功勞。只是這些功勞,無論是王浩暉還是米哈倫自己都不太清楚而已。未來也幾乎不太可能知道了。
其實,一開始的時候,《流行偶像》節目組也是在利用米哈倫來給節目做宣傳。只是,讓他們沒想到的是,米哈倫的火力太持久,太驚人了。幾乎整整炮轟了他們兩個月的時間,並給《流行偶像》造成了很多的負面新聞,這讓《流行偶像》節目組在有點措手不及,也有點焦頭爛額的同時,有關《流行偶像》抄襲的負面新聞,也被更多的業界人士所熟知。
而這些業界人士之中,正好包括了福克斯電視臺的拉赫蘭·默多克。事實上,也正是因爲拉赫蘭先入爲主地受到了《流行偶像》這些負面新聞的影響,才最終讓他優先選擇了與《中國偶像》合作。
當然,這其中的真實原因,如果拉赫蘭不主動說出來,王浩暉和米哈倫是永遠想象不到的。
而現在,如果不是美國在這個月的11號,意外爆發了9·11事件,讓米哈倫不得不暫時停止了炮轟,或許,《流行偶像》節目組此刻還在跟米哈倫糾纏不休。
當然,這是《流行偶像》節目組的理解。
事實上,真實的真相是,美國爆發9·11之後,米哈倫確實是因爲這件事情,不得不暫時停止了炮轟《流行偶像》。但9·11之後,米哈倫直到現在都沒有再開口炮轟《流行偶像》,卻並非是因爲9·11事件的原因。
而是因爲丁嘉已經開始在美國推銷《中國偶像》,王浩暉更是也親自去了美國,所以,韓鳳穎才和何娟商量了一番後,決定藉着美國9·11事件的這個好機會,讓米哈倫停止炮轟《流行偶像》。這當然不是韓鳳穎和何娟兩人的什麼良心發現,也不是全部的原因。
事實上,兩人之所以這麼做的原因有二。
第一,朱雀娛樂公司在當時被王浩暉轉走了幾乎所有的流動資金之後,在資金上有了點緊張。儘管九月初的時候,公司也有幾筆資金進賬,但隨着公司的擴張,這固定員工工資的支出和固定幾個節目的成本支出,也變得大了起來。再加上王浩暉當初又許諾了要讓朱雀娛樂公司在資金上支援一下第五空間公司和鯤鵬通信公司,這東挪一下,西挪一下的支出,自然也就讓朱雀娛樂公司的資金鍊變得捉襟見肘了起來。
第二,則是除了前文已經說過的王浩暉和丁嘉已經親自前往美國推銷《中國偶像》版權的半個原因之外;另一半的原因,則是韓鳳穎和何娟兩人覺得這樣讓米哈倫一直無休止的炮轟下去,有可能會讓英國的讀者和觀衆們感到膩煩,甚至厭惡。
如果真要出現這種情況的話,那可就與他們想要給《流行偶像》製造麻煩的目的相違背了。畢竟,他們並非是主場作戰。在英國,他們也沒有什麼羣衆基礎,只能依靠米哈倫這位美國律師爲他們努力張目了。
事實上,這也是王浩暉當初決定聘請美國律師的真正原因。
說實在的,如果不是因爲這第二個原因,即便朱雀娛樂公司的資金量再緊張,韓鳳穎和何娟兩人也不會讓米哈倫停止炮轟。實際上,要說當時資金有多緊張,那確實有點誇張了。
畢竟,朱雀娛樂公司也是有兄弟公司的。像青龍游戲公司和燭龍唱片公司,在八、九月份的時候,可都是一直在賺錢的,而且還非常的賺錢。如果朱雀娛樂公司真要缺錢的話,韓鳳穎完全可以從這兩個兄弟公司拆借一下。這是絕對能夠辦到的事情。
當然,能像現在這樣既不拆借,又能圓滿達到目的,那自然是最理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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