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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走,捉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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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一抬手將我的眼淚擦了擦,溫柔的說道:“這樣最好。”

  “那你的小鮮肉怎麼辦?”我指了指酒吧駐唱,打趣的看她,“一起打包帶回國嗎?”

  她伸出食指在我眼前晃了晃:“ NO,小鮮肉,只夠拿來新鮮,不夠拿來託付。我跟你說個事。”

  我挑眉,笑了笑:“想說就說,你還有什麼當着我的面不敢說的?”

  “我怕刺激到你。”楊一,給自己的酒杯續上顏色極爲清爽的雞尾酒,她對我打了一記響指。

  “你說說看,我嘗試着不受刺激!”我歪過腦袋,看她。

  她笑了笑,風情無限的說:“其實小鮮肉的尺寸不夠,所以這是不打算將他快遞迴國的主要原因。”

  我雙手做了個叉的動作,真是怕了她了,若是不及時讓她剎住,她一定會毫不避諱的告訴你對方的耐力、持久力、做起來的頻率、以及她是否銷魂都能描述的繪聲繪色。

  楊一白了我一眼:“就知道會這樣子,女人是有權利追求性福的好不好?這有什麼難以接受的?蘇晴,你丫的真封建。”

  “不,恰恰相反,我很開明。我接受不了是你說話的方式太直接,我會覺得很丟人。”

  “切,明明就封建保守,還要嫌棄我說話方式,還覺得跟我在一起聊着個,讓你覺得丟臉?”楊一怪叫了一聲,眉目倒立,“回國以後,我得替你找個男人收拾你,收拾不了,教教經驗也好。”

  我感覺額頭冒冷汗,無語的看她:“好好說話,行不行。”

  我頓了頓,目光落在那個酒吧駐唱的身上,突然想起了什麼。

  我扭過頭問楊一:“問你件事。”

  “嗯。”楊一哼了一聲,目光打在旁出

  “我是不是經常唱歌,唱到你們嫌棄了?”我問

  “沒有啊,怎麼啦?”楊一打馬虎眼,漫不經心的的說。

  “那你們幹嘛不支持我用麥克風?”我問,“說實話,我不會怪你們,埋怨你們的。”

  “不是怕你擾民嘛,你知道這邊治安一項嚴謹的,萬一你進去了,我還得花時間去保釋你,多浪費。再說,你經常大半夜不是哭就是唱,不吵人啊?”

  我聽她說的有些道理,繼續問:“那你老實說,我唱歌好聽嗎?”

  楊一笑了笑,態度十分的真誠:“可以啊,彈吉他的姿勢一逼加一逼的,無人能及,魅力無限,光芒四射,像青春偶像劇裏的文藝騷年。呦,怎麼了?是不是小區裏的人說你了?既然那麼喜歡,你可以去參加一些活動嘛,像一些商演,你的水平是可以的了。又有錢拿又有場地給你發揮,多好。就唱那首你愛的不行的《 until you》,就能賺足了大把大把失意情人的眼淚。”

  我對她擺手:“不,不,沒人說我。我就是在反省,我還唱嗎?我以前上大學的時候,有個室友叫韓瑩,她買了個屁顛蟲的音響,整天放周傳雄的歌,然後一開始我們都很興奮這種有音樂環繞的氣氛,但是有一天,隔壁的女的,跑到我們宿舍門口說,你丫的不要再放這半死不活的歌了,把老孃的耳朵都吵聾了,心情也吵壞了,男朋友也飛了,你看我眼睛腫的,都是這破歌害的……然後,我覺得她很霸道,我就跟韓瑩說,我要去買屁顛蟲的麥克風,到她們宿舍門口唱。然後韓瑩以爲我在說玩笑,其實我說的是真的,然後我們一起逛萬達的時候,我看上了那個麥克風,我要買,被她死死的拖住,她說怕我跟那個女的幹仗,然後我想想了她說的對,最後就沒買。”

  楊一笑的心花怒放:“你還有這麼霸道的一面,很勇猛。看着溫婉的不行,骨子裏倔的要死,性格又剛硬,你也算奇葩一朵了。不過這小半年,發現你熱愛音樂已經發狂的不行,一唱就停不下來,唱的太投入,有時候真佩服你。我還以爲你受了什麼刺激,特地觀察你一段時間,結果顯示除了熱愛音樂,你一切都 OK。”

  “那我不唱了,省的你又觀察我。”我笑了笑,看向牆上的時間,已經不早了。

  “也不是說不讓你唱啊,平常週末白天在家的時候唱啊,晚上想唱的話聲音小點就好啦。你知道 如果有熱愛的東西,其實很值得尊敬的。”

  酒吧的氣氛很熱鬧,容易讓人忘記了門外的寒冷,其實我想告訴楊一,我突然那麼熱愛音樂,只是因爲想將他走過的音樂路,從頭再走一遍,並一直走下去而已。

  “李猛,那死人妖,他小情人好不容易來一趟,還捨不得讓我們見一面,也是夠可以的了。”

  楊一對李猛那個小情人不是一星半點的好奇,之前她告訴我說,她偷偷翻人妖手機好幾回,都沒看到那小妖精的照片。

  楊一突然來了興致,她對我挑眉,一副要做盡壞事的樣子:“要不我們現場捉姦一次?”

  我冒冷汗,舌頭打結:“還是不要了吧,這麼缺德的事,我幹不出來。”

  “缺德的事怎麼能輪到你幹,這種事情我來就好,你只負責看,就成。”

  楊一對我打了一個漂亮的響指,衝我揚眉奸笑:“走,捉姦去。”

  我看向時間,確實不早。大家同住在一棟公寓,這個點回去,我想李猛也應該歇息了,應該不會打擾他們吧。

  我這樣想的時候,人已經被楊一塞進了出租車。

  冬天的風寒很大,當初生顧裏的傷口遇到這樣陰冷的天氣,時常會有隱隱的疼,所以說女人活着不易而又偉大,可我剛好不是這其中一個。因爲我是一位不稱職的母親,我背棄了自己在夏景軒面前說的那些話,所以,回國也算是對顧裏的一種補償吧……

  車快開到公寓的時候,楊一問我:“你說這年頭,小姑娘都是怎麼想的?男人錢多錢少真的很重要嗎?”

  “你問我,我又不是小姑娘!”我訕訕的笑笑。

  楊一挑眉,分貝拔高:“你不是小姑娘,那我是啊?我是啊?”

  “好好好……我是小姑娘,您繼續剛剛的問題。”我討饒,“那你說什麼重要?那副臭皮囊重要?還是腎重要?”

  楊一大笑,她沒能想到我也會跟她將幾句葷段子:“腎是必要條件,臉蛋是次要條件,錢嘛,老孃不在乎,老孃在乎的是知冷暖的纔好。”

  我撇撇嘴,笑她:“感情你找不是男人,你找的是腎。”

  “對,精闢!腎好,我纔好。女人要麼不瀟灑,瀟灑就得如我這般。”她大言不慚說,“能徵服我的男人,還沒有真正出現。”

  我眯眼,看車窗外被風雪染了一層白的夜景,淡淡的笑:“那快了,我一直都相信,這個世界上總會有那麼一個人在等着你,無論何時何地,反正你知道有那麼一個人就好,所以,你的 Super man 快出現了。”

  “那你呢?”楊一反問我。

  我語塞,不知道怎麼去回答。這個世界上有一類人:他們勸別人可以,勸自己就是不行,剛好我就屬於這一類。

  “蘇晴,你最讓瞧不起又剛好是令人心疼的地方,你知道是什麼嗎?”

  楊一很直接的問我,連看也沒看我一眼。

  我想了想,接着她的話回答:“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楊一回頭看我一眼,不屑的對我哼哼:“又一副死樣子,臭德行!”

  我已經習慣了別人對我的白眼,尤其是楊一的,儘管我大多時候對人愛理不理,一副拽的二五六的樣子,其實那些表現並不是因爲我拽,我冷淡,而是我真的膽小,我膽子變小了,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其實這一段本來可以忽視掉,直接寫回國的部分,但是我之所以費力那麼長的篇幅,只是爲了接下來劇情做鋪墊。

  楊一熟練的去開門鎖,而且動作一貫的粗魯,所以動靜也很大。

  其實在國外買房子要比國內便宜很多,而且環境也好。我們三人當初爲了能生活在一起,並且當初也沒有做出長遠在這裏生活的打算,所以對買房子這一塊,我們三人的目標是一致的,先租房子住,到後面看發展需要。

  我們住的地方爲了方便經營顧裏的需要,租的是連排別墅。

  這裏環境一直都很好,斯德哥爾摩附近的鄉村田園其實也是很漂亮的,我在孕中期那段時間去生活過一陣子,車禍也是在那裏發生的。

  他們那些小房子,一排一排的,一家一棟,高級轎車停在路兩旁或是房子的停車庫裏。天很藍很闊,環境也極致的優雅清淨。歐洲的建築有着自己的特點,除了都市裏的新老樓房,鄉村的房子也精緻的細膩,我那段時間拍了不少這樣田園風的照片,只是因爲喜歡。

  門打開以後,我們顯然回去的還不算時候,李猛背對着我們,將他的小情人壓在身下,正打啵打的火熱,他**着上半身,就剩一條內褲還沒有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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