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期的文字,無論是“象形文字”還是“非象形文字”,其字形都是象形的,只不過“象形文字”更像實物,而“非象形文字”則不那麼像,但絕不是憑空抽象出來的。
音節文字的思路,是用一定的符號組合來表徵一定的發音,這發音形成字根,形成單詞,終成體系。
拉丁字母單個拿出來確實是二維的,但單個字母是沒有含義的,只有發音,多個字母的組合形成發音,才能表徵一定的意思,而字母的組合走的是一維空間,這就決定了其文字信息容量不足的弊端。
而表意文字的思路,是在原始符號的基礎上,通過增加表意的部分,同時規範化表音的部分形成二維的“字”,終成體系,二維文字的形式,決定了其可以在有限的空間內容納更多的信息。
文字的創作、演變思路是不同的,但起點是相同的,這是絕大多數人類同源性的力證。
雅利安人作爲古羅馬帝國的邊疆蠻夷,原本是沒有文字的,其文字都是繼承古希臘和古羅馬的文字體系,月氏也同樣沒有文字,這與以西世界的戰爭、人口流動是相關的。
現在將古羅馬人使用的文字稱之爲“拉丁文”,而雅利安人後裔所採用的文字原符號都來源於此,我將之統稱爲“拉丁語系”,古希臘作爲古羅馬帝國的聯邦屬國,採用與古羅馬人類似的文字,這是必然的。
現在西方學者只承認印歐語系的文字與古希臘文字同源,而否認與拉丁文同源,這是睜着眼睛說瞎話,長眼睛的都能看出來印歐文字和拉丁文長得一樣一樣的。
西方學術界的如此論調,實際上是在體現他們的價值觀:因爲古希臘人是雅利安人,古羅馬人不是,對於文字的如此論調,是對其種族的來源認同感的反映。
但是,歐洲自古以來的傳統就是,羅馬帝國的傳承者才能稱帝,否則只能稱王,這是宗教約束的結果,如果公開表達其種族與古羅馬人無關,那相當於斷絕了他們王室稱帝的可能性,這樣的風險很大的,所以西方學術界這樣的“曲線救國”路線還真是,哎,欲蓋彌彰。
另外,我們可以發現,瑪雅人都是大鼻子,超大鼻子,這也是猶太人的標誌性特徵之一,如此一致的相貌,在哥倫布“發現”美洲之前就已經出現在了美洲,且猶太人是東方民族,大家難道不覺得是件很奇妙的事情嗎?這其中難道沒有邏輯聯繫嗎?自然是有的,這是血統所決定的。
文明,首先得有文明的載體,智慧生命是文明的創造者和傳承者,要傳遞文明,就得先創造載體,沒有載體怎麼延續文明?
石刻、藝術、文字、語言、建築、科技、禮制、道德等等,這些都只是文明的表現形式而已,如果文明的載體——智慧生命消失了,留下一大堆能夠證明這個文明存在過的一堆物證,有何意義?
“人”就是文明最好的化石,是文明存在的證據,爲什麼要放着“人”以及人說的語言、文字不顧,一定要去找到所謂的“物證”呢?
這樣“棄本逐末”的做法,本來就是西方世界爲了駁斥“中國五千年曆史說”而硬整出來的邏輯,你說你五千年曆史,我不信。你拿出物證,沒有物證我就不信。
可是上千年、乃至萬年流傳下來的東西能有多少能完好保存?於是我們使勁地找,挖墳墓掘地三尺,終於找到些證據,拿出來,人家會說你“證據鏈不完整,不能形成有效論據”,還是不信。
反正人家就是要反駁你五千年的歷史,就是爲了打擊你民族的自信心,無論你做什麼,別人都可以反駁你,一句“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就可以把你的過去和你的未來否定,我們爲什麼一定要得到西方人的認可,西方人是“人類歷史鑑定認證委員會”的嗎?
人家說你沒*,於是你就脫下褲子給人家看,來證明你其實有*;人家說你窮,於是你就想盡辦法炫富,來證明你其實不窮;人家說你傻,於是你就不擇手段地來體現你的智慧,來證明其實你不傻。
做什麼都是爲了證明給別人看,這就是潛意識裏自卑的表現。
爲啥一定要證明給別人看呢?做自己,不行嗎?
自古以來,從伏羲女媧時代開始,高等生命或者與高等生命有直接關係的人類,都用“小生靈”、“子民”等詞彙稱呼人類,“小生靈”反映的是造物者高高在上的心態,那爲何他們會稱呼我們人類爲“子民”?
“子民”二字可不是隨意稱呼的,稱呼“子民”則代表這些被管理的人類與管理者之間是有血緣關係的,如果沒有血緣關係,則一般稱呼爲“臣民”、“百姓”甚至“奴隸”。
這些無血緣關係的稱呼,在中後古時期一直是統治者對其被統治者的稱呼,而在夏商周及其之前,一直都稱呼爲“子民”,足以見得上古時期的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血緣關係。
上古時期,氏族部落都是以家族的形式聚集在一起的,一個氏族部落基本上都是兄弟姐妹,因爲都是族內通婚。
再往前追溯人類的來源,基因來源一處,只不過有着時間上的先後,時間靠後的人類的基因來自於出現時間較早的,所以出現時間較早的人類成爲統治者之後,就可以稱呼其它人爲“子民”,這稱呼是由血統決定的,反過來,血統決定了這樣的稱呼。
至於伏羲、女媧、炎帝、黃帝等人是怎樣的一個關係,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因爲古人都描述不清楚他們這些高等生命或與高等生命有密切接觸的人類之間到底是怎樣一個關係。
炎帝之後,中央帝的族譜體系已經很完善了,但是之前根本沒有族譜,且無法編制族譜。
要論“關係”,無非就是誰是誰爹,誰是誰兒子,誰是誰孫子,但是,因爲有基因技術的存在,我們所熟知的倫理根本無章可循。
古籍中的記錄最多能說明這些人在血統上的同源性,以及出現時間的先後,但無法用“爹、兒子、孫子”這樣的關係去表述之,現在很多學者將“華胥氏”定義爲伏羲女媧的爹,黃帝定義爲伏羲和女媧的兒子,這簡直就是笑話。
如果大家不能理解基因技術對倫理的衝擊,那麼可以參考“*”帶來的關係混亂,倫理,是基於人類正常的、傳遞性的繁衍機制而建立起的道德制度;違反倫理,就是違反了人類最基本的繁衍機制。
*好歹還是在人類的繁衍機制下運行的,只不過違反了“傳遞性原則”,與基因技術是兩條路子,而在有基因技術存在的上古時代,用我們所熟悉的倫理去定義這些高等生命以及與高等生命有密切關係的人類的關係,根本就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值得一提的是,印加人使用繩結來記錄時間和事件,這是一種最原始的記錄方法,也已算作文字。
大家可以對比印加的繩結文字和阿拉伯文,幾乎是一樣一樣的,如果大家覺得繩結和阿拉伯文不像,那請對照蒙古文,那纔是一樣一樣的。
阿拉伯文、蒙古文、滿文就是繩結文字的抽象變形而已,繩結能表現的形式,無非就是打個結,繫個圈,一定的排列組合代表一定的含義。
將繩結文字以圖案的形式記錄在物體表面,增加了圖案變形的可能性,這樣就增加了文字演化的多樣性,豐富了繩結文字的形式,就可以表徵更多的含義,如果繩結文字是“1”,那麼阿拉伯文等這些文字就是“99”,這是哲學上所講的“量變”。(未完待續)